危險化學品儲存的基本要求
⑴儲存危險化學品必須遵照國家法律、法規和其他有關規定。
⑵危險化學品必須儲存在經公安部門批準設置的專門的危險化學品倉庫中,經銷部門自管倉庫儲存危險化學品及儲存數量必須經公安部門批準。未經批準不得隨意設置危險化學品儲存倉庫。
⑶危險化學品露天堆放,應符合防火、防爆的安全要求,爆炸物品、一級易燃物品、遇濕燃燒物品、劇毒物品不得露天堆放。
⑷儲存危險化學品的倉庫必須配備有專業知識的技術人員,其庫房及場所應設專人管理,管理人員必須配備可靠的個人安全防護用品。
⑸儲存危險化學品應有明顯的標志,標志應符合GB190的規定。
⑹危險化學品儲存方式分為3種:隔離儲存、隔開儲存、分離儲存。
⑺根據危險化學品性質分區、分類、分庫儲存。各類危險品不得與禁忌物料混合儲存。
⑻儲存危險化學品的建筑物、區域內嚴禁吸煙和使用明火。
危險化學品包裝安全要求
⑴Ⅰ類包裝:貨物具有較大危險性,包裝強度要求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