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16年3月,我國已建3910多座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水處理廠能力已達到1.67億立方米/日。作為污水的衍生品,我國每年產生3000萬噸~4000 萬噸市政污泥(含水率在80%)。”中國工程院院士侯立安在日前舉辦的“2016污泥高峰論壇(第三屆)”上表示,預計到2020 年,我國的市政污泥產量將達到6000萬噸~9000 萬噸。
近年來,我國出臺了一系列政策措施,推動污泥處置行業發展。其中,妥善處置污泥、有效利用污泥中的資源、提高處置效率和降低處置成本等成為行業關注熱點。
政策加嚴,但處理處置現狀差距明顯
規劃2020年底前地級及以上城市污泥無害化處理處置率達到90%以上;目前仍存在處置率低、責任主體不明等問題;有些地方污泥處理費用無著落
去年發布的“水十條”規定:污水處理設施產生的污泥應進行穩定化、無害化和資源化處理處置,禁止處理處置不達標的污泥進入耕地;非法污泥堆放點一律予以取締;現有污泥處理處置設施應于2017年前基本完成達標改造,地級及以上城市污泥無害化處理處置率應于2020年底前達到90%以上。
2016年5月發布的“土十條”提出,鼓勵將處理達標后的污泥,用于園林綠化。不少業內人士認為,“十三五”期間,污泥處理行業將會獲得政府更多政策和資金支持,從而激發巨大污泥處理市場潛力。
然而,盡管污泥處置推進多年,我國目前仍然存在著重水輕泥、處置率低、責任主體不明等問題。比如,去年年初,住建部對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泥的處置情況做了調查,結果顯示:制造建材、焚燒、制肥、衛生填埋等無害化處置率達到56%,采用臨時處置手段的污泥占總量的1/3,還有超過10%的污泥不明去向;有的污水處理廠作為事業單位,是為政府義務服務的附屬實施機構,無法獨立承擔責任。
同時,我國污泥處置也面臨著經濟、技術、政策方面的挑戰。比如,有些地方污泥處理費用無著落,影響污泥處理處置的進展;很多國外技術在中國并不適用,我國污泥的含砂量很高、有機質也很多,需要進一步研發相關適應技術;政府對污泥監管嚴重缺位,缺少系統規劃,相關標準也缺乏科學性。
可優先考慮污泥土地利用處置方式
在達到相關標準的基礎上因地制宜;完善污泥處置技術標準體系、政策以及補貼鼓勵機制,促進行業產業化、市場化健康發展